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教育部、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校区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校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
3.联系校区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监督、调查教职工违反师德行为;监督各单位执行校区师德建设、教育、监督、考核评价等文件情况;
4.负责教师思想教育引导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国情研修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
5.执行校区师德考核评价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师德考核,引进人才、聘用教师、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政治把关和师德把关;
6.开展师德选树宣传,树立并宣传不同类型师德典型,组织各类评奖评优申报,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7.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协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教师升职培训、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组织好教师节、教师入职等重要节点活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退休教师荣休仪式。
8.关注教师思想动态,不定期开展调查分析,研判教师队伍思想动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9.完成校区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